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2021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2021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建设内容最重要的包含:22个乡镇的绿化建设及土建工程等。主要种植常见乔木、灌木、地被植物、修建园路、广场、长廊座椅等建设内容,其中一标段包括城关街道、拱辰街道、良乡镇、阎村镇、青龙湖镇、河北镇、佛子庄乡、南窖乡、大安山乡、史家营乡、霞云岭乡;二标段包括长阳镇、石楼镇、窦店镇、琉璃河镇、周口店镇、韩村河镇、长沟镇、大石窝镇、张坊镇、十渡镇、蒲洼乡。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本项目一标段中标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低于1881.13万元,二标段中标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金额不低于1843.51万元。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2)本工程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类似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信息申报完成,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3)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买卖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本项目招标仅接受在有效期内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参与招标。运维联系方式(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平台提示进行办理。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联系邮箱。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买卖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本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入库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4)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需注明任命为本项目一标段或二标段)、入库项目负责人时提供的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相关)证书、身份证及其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5)线上报名成功已关注截图(加盖单位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20】46号);加盖公章)。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投标保证金: 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5、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电线、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房山区同期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不同标段投标时,应提供不同的生产资源,包括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等资源,采用相同生产资源只能参加一个标段投标,否则投标登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