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市绿地高价值苗木养护管
- 发布日期:2024-05-19 作者: 绿地管养
城市绿地内的高价值苗木具备极其重大景观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是重要的生态资产,对于提升城市景观效果、改善人居环境具备极其重大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市公园绿地内的高价值苗木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规范养护行为,提高高价值苗木存活率,巩固城市绿化景观成果,我局制定了《枣庄市城市绿地高价值苗木养护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在城市高价值苗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为做好我市城市绿地内高价值苗木的养护管理工作,提高高价值苗木的存活率和景观效果,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市真实的情况,制定本方案。
2万元以上苗木,以及珍贵、稀有或具有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的苗木和树龄在80年以上的古树后续资源。一、总体要求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枣庄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理念,不断的提高绿化景观效果,全面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的美丽新枣庄。
分级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区(市)、枣庄高新区高价值苗木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区(市)、枣庄高新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高价值苗木的养护管理工作。2.
分类养护。生长在城市公共绿地内的高价值苗木由区(市)、枣庄高新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庭院等范围内的高价值苗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负责养护管理,区(市)、枣庄高新区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给予技术指导。
适地适树。原则上不建议采购栽植高价值苗木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确需采购时,应优先选用乡土树种或适宜我市气候环境的苗木。严格禁止天然大树进城。(三)工作目标。
2020年5月底前,完成市级建成区范围内高价值苗木档案管理系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行动态管理。二、主要任务
高价值苗木产权单位须组建或委托专职管护队伍,建立日常养护管理记录,对高价值苗木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苗木栽植养护管理规范做好高价值苗木的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安全防护、修剪、冬季防寒等方面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栽植的高价值苗木长势良好。
一是建立高价值苗木信息档案。区(市)、枣庄高新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高价值苗木进行普查登记、建立档案、设立标识、制定具体管养措施、确定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每半年更新高价值苗木档案信息,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并在每年底将高价值苗木档案变动信息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市城市管理局建立全市建成区内高价值苗木管理档案。
二是建立高价值苗木保护制度。区(市)、枣庄高新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苗木种类和现场条件确定高价值苗木保护范围。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在高价值苗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施工的,建筑设计企业应当在施工前制定高价值苗木保护方案,并报施工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施工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保护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因建设施工对高价值苗木生长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理应当承担相应的复壮、养护、赔偿费用。
三是严格执行砍伐移植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高价值苗木。确需砍伐、迁移的,办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行政许可后,方可实施。
四是建立生长异常救助制度。高价值苗木管护单位或个人发现高价值苗木受到损害或者长势衰弱的现象,应及时报告苗木产权单位,由产权单位组织专家会诊,提出救助措施。实施抢救、复壮。区(市)、枣庄高新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给予技术指导。
五是完善死亡树木处理程序。高价值苗木死亡的,须经产权单位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及时上报。区(市)、枣庄高新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组织人员进行核实,查明原因、确认死亡后,予以注销登记,并报市城市管理局备案。城市公共绿地内死亡的高价值苗木,具有重要景观、文化、科研价值的,可以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予以保留。确需砍伐的,
区(市)、枣庄高新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对死亡树木进行评估后,提出处置方案,报市城市管理局备案后实施。三、实施步骤
2020年3月底前)区(市)、枣庄高新区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完成本辖区建成区范围内的高价值苗木普查登记、建立档案、悬挂标识牌、资料上报等工作。
2020年5月底前)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初步完成全市建成区内高价值苗木管理档案汇总工作。
区(市)、枣庄高新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落实高价值苗木管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作为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高价值苗
木产权单位(个人)为高价值苗木养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人),市、区(市)和枣庄高新区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对高价值苗木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区(市)、枣庄高新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养护管理单位开展针对高价值苗木养护方面的技术培养和训练,提升管护人员业务能力,使管护工作专业化、科学化和标准化;要加强对高价值苗木管理养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学研究成果,普及管养知识,促进苗木健康生长。
市城市管理局将不定期的对全市高价值苗木管养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对管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部门(个人)进行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的部门(个人)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因管理不善导致高价值苗木死亡,产生重大影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