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函
- 发布日期:2024-05-19 作者: 行业新闻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7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规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6〕17号)规定,现将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重庆市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相关考试考务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7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规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6〕1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园林工作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㈣ 报考条件中的有关专业学历的要求是指教育部门承认的规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上班时间的连续计算。
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来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主页上“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立即进入报名系统(。
㈠ 提交考试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隐私信息,选择自身报考的级别和个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级别(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核检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核检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凡有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㈡ 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㈢ 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情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做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月22日─3月18日)进行网上缴费,助理园林工程师、园林工程师、高级园林工程师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2日至7日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主页上“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立即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需要注意的几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考生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在规定的年限内应试科目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时间表》中的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社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96号)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教材征订由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负责,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线,地址:渝中区鹅岭正街179号。
㈠ 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中、初级考试合格者,由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颁发《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高级考试合格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印发成绩合格通知单,其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高级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限3年,从考试当年起计算)。
㈡ 重庆市园林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共设助理园林工程师(初级)、园林工程师(中级)、高级园林工程师(高级)3个级别,每个级别分别设置2个考试科目(《园林理论》和《园林工程与技术》)。助理园林工程师(初级)的2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园林工程师(中级)、高级园林工程师(高级)的2个考试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所组成。请考生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
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断电,并与考试的有关的资料及其他考试相关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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