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遥检察建议合力保护湿地公园
- 发布日期:2024-07-16 作者: 景观设计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邵春雷 通讯员刘敏 庞瑞波)近日,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查实群众反映梁村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内存在一处非法建设露营基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行湿地保护职责,保护湿地环境安全。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极其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位于平遥县的梁村湿地公园是山西省级湿地公园之一,紧邻梁村古村落连片保护区,是平遥县群众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之一。近日,平遥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走访古村落时,群众反映梁村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内存在一处非法建设露营基地。经初步调查核实,该处露营基地所占用土地为林地,且没有审批手续;基地内存在的废弃设施与湿地环境极不协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了解基本情况后,该院决心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法治方式守护湿地之美,以“检察蓝”守护“地球绿”,为护航绿色生态高水平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为有力推动问题解决,平遥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检察干警一方面积极走访湿地公园所在地乡政府及村“两委”等部门,理清露营基地建设脉络和主要经营人等关键信息,另一方面认真查阅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条例规定,确定相关责任单位,针对察觉缺陷,并立即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行湿地保护职责,尽快整改落实有关问题,保护湿地环境安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平遥县有关部门格外的重视,成立工作组组织并且开展拆除工作,恢复林地3亩左右,梁村湿地公园环境得到一定效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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