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巨浦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预检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 发布日期:2024-01-18 作者: 景观设计
巨浦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田县巨浦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预检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青田县巨浦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预检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巨浦乡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丽水市林业局关于反馈省森林城镇预检意见的函》要求,加快我乡森林城镇建设步伐,改善森林生态环境,现针对巨浦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以习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构建“红古绿”三色融合协调发展的特色小镇,开拓创新“金”色增长极,加快城镇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构筑城镇森林环境系统,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以集镇区绿化、廊道绿化、村庄绿化、庭院增绿为重点,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山区森林城镇的建设目标。
依据《浙江省森林城镇主要评价标准》,结合巨浦乡森林资源现状、区位条件和发展空间,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以创建省级以上森林城镇为目标,在逐步加强山体绿化、森林生态走廊道建设、村庄绿化、江边绿道建设、4A级森林旅游景区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乡镇各绿地功能与布局,加快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优质高效,与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森林生态体系,把巨浦乡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生活富裕的森林城镇。
乡域绿化是森林城镇建设的重点,在创建森林城镇中,严格按照巨浦乡森林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布局,结合“生态修复”行动,在地面进行林木绿化管护,制定绿化管护方案,全面落实专人管护责任,注重绿化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结合,及时修剪草坪、补摘补种等措施,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从制度上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森林资源与林业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巩固提升绿化成效。
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生态建设的主要目标,也是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地处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广大林农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意识,规范森林资源利用行为,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上的水准。对乡域重点区组织药物防治人工喷药作业,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的蔓延。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组建义务扑火队,加大对扑火队伍的培训力度,组织扑火队员学习防火扑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防火队员的科学扑救能力。这样做才能够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全力构筑森林防火安全线。
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护,严禁违法砍伐和移植。要根据古树名木生长习性,护好原生地的生长环境,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认定之后,及时开展古树名木登记、挂牌、建档等工作。档案包括登记表、管护责任书、巡查记录、养护管理及抢救复壮计划和实施记录、不正常的情况报告等,档案内容要属实、齐全,做到“一树一档”。大力推广先进养护技术,提高管护科学技术水平。坚持抢救复壮与日常管护并重,促进古树名木健康生长。讲究保护的科学性和合规性,推进先进养护技术,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提高科技管护水平。
乡村绿化作为全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改善乡村环境质量、美化乡村景观方面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对保持整个乡村及城市生态平衡也有着非消极作用。巨浦乡拟上马多个重大建设项目,建议在这些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区域环境建设要求,同步推进项目范围内的环境绿化,绿化风格要符合区域特点,体现自然山水的环境风貌。实现乡村绿地布局结构更优化,绿地空间分布更加系统与均衡。
对照整改意见的要求,乡政府格外的重视,全乡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对森林城镇创建中的短板,进行再研究再部署,把森林城镇的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完善,把创建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及时掌握整改工作的进展,察觉缺陷及时解决,保证森林城镇创建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能及时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机制的高效运行。
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整改意见,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任务落实到人,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合力抓、驻村干部全力抓的工作动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创建森林城镇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巨浦乡上下齐抓共管,通过宣传横幅、文化墙等形式开展创森主题宣传,提高居民对创建森林城镇知晓率、支持率,大力营造爱绿、造绿、护绿的良好创森氛围,实现乡镇生态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与乡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生态经济发达、景色优美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森林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