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域标准《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范》通过专家组审定
- 发布日期:2024-08-02 作者: 新闻中心
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市政园林局提出,南宁市市政园林局、广西标准化协会共同起草编制的广西区域标准《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范》通过专家组审定,建议作为推荐性广西区域标准予以发布。
据悉,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是为城市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承担着生态环保、休闲游憩、景观营造、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多种职能,在保护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构筑城市生态环境、塑造城市形象等方面均具备极其重大作用,是支撑城市可持续发展,维护城市安全运作,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广西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建议》等政策文件,提出要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山清水碧天蓝地净的城市生态环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城市。
为推动城市绿色、生态发展提供保障,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提升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将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轨道,标准编制组结合全区园林绿化发展现状,组织起草了广西区域标准《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范》,切实解决该领域以下问题:填补广西园林绿化专业监理工作标准的空白,进一步健全广西园林绿化工程高品质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理流程、人员配置、控制要点,促进监理行业合理化、专业化、精准化,培养高品质园林绿化建设队伍;从根源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监管真空”“移交难,难移交”“验收后即烂尾”等难题,有效保护园林绿化工程建成效果,最大限度避免投资浪费和重复投资;破除制约园林行业建设发展的瓶颈,形成园林与监理两个行业共建设同发展的绿色、创新、智慧新城市格局。
专家组认为,该标准的制定规范了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项目监理机构设置与职责、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程保修养护期监理、施工合同管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等要求,对推动全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范化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马霞 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