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国家商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园林美化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演示文本》 2021年1月…
- 发布日期:2024-02-23 作者: 新闻中心
为标准园林美化工程建造商场签约履约行为,促进园林美化职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国家商场监管总局近来联合印发了《园林美化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演示文本(试行)》(GF-2020-2605)(以下简称《文本》),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试行。
在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城建司的领导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安排业界资深专家全程参加《文本》起草与评价。在《文本》编制进程中,充沛调研并广泛征寻求职业定见,进行了重复证明和检查,对条款内容的标准性、完好性、适用性、科学性,合规性进行了具体评价。
《文本》以国家及当地现行的相关法令标准标准为根据,要点参照了《建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演示文本)》,充沛结合园林美化工程特色,剖析园林美化工程商场存在的主体问题以及未来开展需要。整个编制进程标准谨慎,文本架构完好,逻辑明晰, 条文用词标准精确,保护了合同当事人两边的合法权益,表现了公正、公正的商场精力。
《文本》的拟定与施行,有利于标准园林美化施工商场行为、营建公正有序的商场环境,必将对风景园林职业的高水平质量的开展发挥重要作用。
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城市建造司、国家商场监管总局网络买卖监督管理司联络。
各省、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商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宅和城乡建造(管)委、商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园林美化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美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造兵团住宅和城乡建造局、商场监督管理局:
为标准园林美化工程建造商场签约履约行为,促进园林美化职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国家商场监管总局联合拟定了《园林美化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演示文本(试行)》(GF-2020-2605),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城市建造司、国家商场监管总局网络买卖监督管理司联络。
原标题:《【重磅】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国家商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园林美化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演示文本》 2021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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