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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2024年春季花卉栽种养护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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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滨区2024年春季花卉栽种养护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包1(渭滨区2024年春季花卉栽种养护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别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合同包2、合同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与合同包(1)相同

  合同包1(渭滨区2024年春季花卉栽种养护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情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一年至少三个月连续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包2、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与合同包(1)相同

  1.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买卖平台〖首页〉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招标文件领取〗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下载时限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没办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有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并仔细阅读“新版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演示”和“宝鸡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依据自己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6 号院 1 号楼 1 单元中元水韵尚品住宅楼 14 楼 1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