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北岸全线贯通提升工程(闽江北岸滨江带文旅运营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4-28 作者: 新闻中心
本招标项目闽江北岸全线贯通提升工程(闽江北岸滨江带文旅运营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2〕A0000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产金额来源其它,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位于福州市闽江北岸沿线,西起鼓楼国光公园(东二门)至马尾东江滨公园(三江口大桥南侧600米处:东三十五门出入口)、鼓山大桥两侧鳌峰片区规划绿地;
建设范围为西自鼓楼区国光公园,东至马尾区东江滨公园的闽江北岸沿线公里滨江公园绿地、鼓山大桥两侧鳌峰片区规划绿地等,总面积约152.3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沿线公园步道、骑行道贯通,绿化景观提升,配套服务建筑、停车场、运动场、智慧灯杆、智慧公园设施等建设。
招标范围主要为闽江北岸全线贯通提升工程(闽江北岸滨江带文旅运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建设管养运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勘察范围有:红线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测考察工作、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项目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②设计范围有: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③施工范围有: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道路设施改造、园林景观、景观桥梁、商业服务建筑、管理用房、球场、停车场、智慧灯杆、标识系统、景观照明等工程的施工、安装,最终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为准。④运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西自鼓楼区国光公园,东至马尾区东江滨公园的闽江北岸沿线公里滨江公园绿地、鼓山大桥两侧鳌峰片区规划绿地等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广告位、硬地、附属设施、运动活动场地等资源的运营管理以及绿化养护、保洁、保安、生物防制、零星维修等管养维护工作内容,具体运营范围以甲方审批确认为准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701944800元,设计费为10538956元。勘察费为145元/米。管养维护费用暂定4956.834万元/年;运营保底收益按不低于2600万元/年,由投标人竞争确定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70;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建设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周期;(2)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30天内完成市政、桥梁、建筑、绿化景观等所有深化设计图纸;(3)承包人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天内应完成现场临时设施搭建等开工前准备工作;(4)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本贯通建设内容;(5)本项目运营期为5年,运营、管养维护结束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
2.7.质量发展要求:(1)勘察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区域标准和福建省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计的基本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3)施工要求的品质衡量准则:符合《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等相关合格标准。(4)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运营维护合同》的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和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运营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承担主体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主体工程项目施工或设计进行分包,主体工程项目施工或设计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4)其他资格审核检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检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609:00:00至2022-08-3117:00:00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2018版()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有关的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公司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9-2309: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2018版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2018版()上发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邮编: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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