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某单位绿化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5-24 作者: 新闻中心
本招标项目绿化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绿化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4 规 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改造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建安工程费约520万元。2.6 质量发展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发展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实施工程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复绿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业主设计监理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复绿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喷播植草后坡面绿化覆盖率达到100%,有效形成木本植物群落,能持久保持植物自然演替功能,观赏度好;绿化种植工程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乔木95%、灌木98%、草皮98%,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确保达到《株洲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实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合格标准;其他工程确保达到国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2.7 养护及保修要求: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二年,其他工程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院令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2.8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求有园林绿化或绿化养护或市政工程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省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时应提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能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中任职。3.4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建设价格在26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核检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核检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获取公开对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5月15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