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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花圃项目案例

戴新民:”关于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做好新邵县国家(省级)森森林城市创建工作,10月18日至22日,我组织县创森办有关技术人员,深入酿溪、严塘、寸石等15个乡镇、村,就我县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乡镇及其林业站等有关部门的汇报和意见建议,经调研组认真讨论,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2017年9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湖南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50号)文件,县委、县政府格外的重视,迅速作出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决定,并根据文件的要求,向省林业厅上报了《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请示》,出台了《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决定》,2018年全县完成了二广、邵坪、衡邵高速两旁的林带绿化提质95公里、150个秀美村庄的规划设计、5个乡镇休闲公园的规划评审、111个村的秀美村庄建设(含四边四年建设的40个村)。

  2018年年底,我县又成功争取成为湖南省两个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县之一,实现我县省级、国家森林城市同创目标。2019年,我县创森工作步入快车道:一是到省林业局主管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的机构进行了请示汇报,得到了省林业局的全力支持;二是与省林勘院主管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设计及验收的机构进行了衔接,三月份完成规划工作,四月通过省局组织的省级评审;三是成立了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指挥部及指挥部下设机构,出台了相关文件,对2019年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的主要任务进行了明确,对所需经费作出了安排;四是森林城市工程建设情况:完成了150个秀美村庄建设设计,目前已完成91个秀美村庄的建设施工,同时,6个最具特色秀美村庄的规划设计已完成评审,11月初可开工建设;陈锡、新邵两个城区公园完成规划设计,启动征地补偿和招投标程序;完成文化路、黄家冲、双清路、振东路延伸段补植,栽植大规格香樟、银杏、桂花,完成投资200万元;完成文化路生态停车场建设,对老公安局生态停车场进行绿化提质,完成投资200万元;水岸绿化方面,4月份已完成了石马江、棠溪河水岸绿化建设,只是今年的5月和7月两次洪灾冲毁了树苗,损失较大;完成对289公里县乡道绿化林带进行绿化与补植的规划设计,年底由各乡镇与县交通局组织实施;完成枫树坑、下源、尧虞塘、颜岭水库的生态保护规划设计,年底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完成恢复治理严塘镇7个废弃采石场的挂网复绿规划设计,年底由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完成全县封山育林150万亩,森林质量提升2800公顷,新造林1.32万亩,抚育间伐5.68万亩,毛竹低改1万亩;完成白水洞风景名胜区和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提质,完成投资2200万元;督促指导完成建设辉耀农庄、大同福地、凤凰谷、白水洞、白云岩等森林人家5个。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50号)文件,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主要指标是: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5%,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达到11平方米以上,居民小区及单位林木绿化率不低于30%,建有300亩的城郊公园一个;村庄林木绿化率达40%以上,70%的行政村建有5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一处;河流、公路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湿地保护率在70%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对照创建指标,我县目前城镇绿化现状离国家(省级)森林城市有很大的差距,明年达标迎检任务艰巨。

  一是城镇绿化覆盖率差距大。《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达标城市城镇绿化覆盖率为40%,根据2019年初多个方面数据显示,除去酿溪镇、潭溪镇、寸石镇、新田铺镇、太芝庙镇和大新镇等6个乡镇的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其余乡镇还未达到省级指标。

  二是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差距大。《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达标城市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以上,而我县酿溪镇2014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仅3.8平方米(“十二、五”森林资源调查数据),通过几年以来的建设,2019年现状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也还只有7.9平方米。

  三是农村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大。《湖南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达标城市70%的行政村有5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一处,而我县目前达到这一标准的村不足200个。

  四是重视程度不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涉及面广、量大、任务重,是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项实实在在为民谋福祉的利民工程、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但从调研情况去看,一些乡镇、部门思想认识还没有真正到位,甚至部分成员单位没有制定确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没有开展实质性创建工作,直接影响全县创森进程。相形之下,存在县上比乡镇重视、主创部门比配合部门重视的现象。

  五是资产金额的投入不足。我县近年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较大,县级财政增收难度较高,林业方面的资金投入有所减少,主要是依靠有限的县级财政拨款搞创森,难以完成创建任务。同时,创森投入渠道还较为狭窄,社会资金整合不够,吸收社会投资、融资不足。

  六是生态文化有待进一步挖掘。目前,我县虽然建成了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科普基地,但生态文化还很欠缺,与国家森林城市要求差距较大:片面注重绿量的增加,忽视生态文化的打造;在森林旅游景区打造方面,至今未建成基础功能强大、文化内涵丰富的精品森林旅游景区和线路,文化内涵还需进一步发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理念还有待提升,关注森林、爱护鸟类、保护大自然的自觉行动还需要着力培养。

  七是后期管护有待逐步加强。随着森林覆盖率大幅度的提高,林地面积持续不断的增加,后期管护任务逐渐加重,难度不断加大,管护机制与森林面积的矛盾日益突出:专业管护人员配备不足,林业基层机构缺失,队伍力量薄弱;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够,封山育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了更加深入扎实地推进创森工作,确保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结合当前创森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大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力度,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是一项多部门、多行业、多学科协调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各相关的单位要充分认识县委、县政府在新时期提出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任务落实,精心组织、全力协作,统一行动,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力促创森达标。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要坚持“保护优先、生态惠民、尊重自然、永续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新邵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设计(2018-2027年)》确定的规划定位、建设目标和规划布局对标实施,以城市、林业、园林三者融合,城区、近郊、远郊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生态林、产业林、文化传承林三林共建为要求,将城区、郊区和乡镇统一纳入森林城市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决杜绝重复建设和肆意破坏等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在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逐年提高投入比例,确保创森工作“有米下锅”。同时,要充分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结合森林康养、休闲度假旅游项目建设,鼓励和激励社会力量、社会资金通过工程化、基地化、专业化手段参与创森工程建设和绿地养护;加快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创森项目建设机制的探索,扩大和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创建的广阔空间;适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支持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创森项目,有效缓解财政资金不足造成的影响。此外,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努力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确保各项创森任务按期完成。

  四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在努力抓好规划项目建设的同时,认真分析全县当前的创建形势,加快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后期运行管护机制建设,充分的发挥现有成果对创建的支撑作用。要根据当前实际,认真研判,尽快研究出台全县创森绿化项目后期运行管护实施意见,在制度层面对项目管护主体、责任界定、运行经费保障等方面加以明确,有效巩固创森成果,努力提升项目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是强化生态建设。在大力实施全县林业“十大工程”的同时,积极争取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全面发展。要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加快建设综合防护林体系。要加快低效防护林和荒坡荒地的改造提升,加快建设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要统筹美丽乡村建设,在城镇、村庄、乡村道路等人口聚集区域,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四旁植树等活动,形成全社会推动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在提升绿色厚度的同时,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改善林分树种、组成及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大力培育“复层、异龄、混交”的健康森林,逐步形成稳定的、近自然的森林生态系统。

  六是注重科技推广。强化林业科技推广意识,发挥林业科技在森林建设与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支撑作用。要把封山育林技术、容器育苗造林技术、抗旱节能配套技术、生态经济复合型造林模式技术、林木病虫害防治技术等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进行组装配套,推广应用到森林建设和森林资源管理的每个方面、所有的环节,真正使森林生态建设科学经营、科学管理、科学发展,保证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提高林业科技含量,提升造林绿化成效。在造林绿化中要按标准规划、按标准实施、按标准验收,实现科学化、标准化、优质化。要坚持科学造林,确保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力争造一片、管一片、活一片、绿一片。

  七是加强创森宣传。以创森重点工程建设为载体,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加快林业发展和创建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慢慢地加强全社会爱绿、护绿、植绿的意识,全方面提高市民的创森知晓率、参与率,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满意率达到90%以上。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把创建森林城市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开辟专题、专栏,发布公益广告,制作环境标识,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八是建立考核机制。县“三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将林地保护与新造林面积等纳入创建森林城市内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每年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当年创建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导力度,制定《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督导考核暂行办法》,会同县“三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查和通报问责力度,做到目标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形成持之以恒、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对建设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成绩非常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影响整体工作的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