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调研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6-02 作者: 苗木花圃
县政府应出台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和管理办法,为养护工作监督考核提供相关依据。并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对乡镇考核的内容。逐步加强养管队伍的建设,控制人员进入,提高养管人员管理上的水准,加强一线工人的技能培训,健全养护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自2006年以来,**县抢抓国家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机遇,大干快上,攻坚克难,实现了乡乡镇镇通油路,98%行政村通水泥路目标,农村公路的发展带动了交通运输业和投资环境的大大改善,更有效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步。但是,由于该县县小财力弱,养护资金不能足额到位,致使农村公路管养“缺位”,加之县内山大沟深,人口不集中,已建的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低、安保设施不健全,农村公路损毁现象尤为突出。如何完善农村公路养管体制,让道路更畅通,使老百姓出门更便捷,是交通部门一直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县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公路里程达到494公里(县道3条25.85km、乡道12条115.39km、村道132条352.77km),各类大小桥梁83座,农村公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全县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由于前期公路建设技术等级低,安保、路肩、挡墙等附属设施配套不全,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加上大型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严重,对承载能力较差的农村公路破坏程度增大,加之养护硬件设置跟不上,养护资金不能到位,都导致了农村公路管理难度增大,造成公路发挥经济效益差,安全风险隐患较多,常规使用的寿命降低。
因此,农村公路首先要加强对现有公路进行改建和拓宽,格外的重视对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同时也加强对省际间、县际间、镇与村之间、主干线与支干线之间的联系,打通断头路、提升县际路、通畅村组路。以此带动“由整体到个体、以面到点”的路网辐射方式。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2007年10月各镇人民政府设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根据《**县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逐步完善村级公路管理机构。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部门及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县、乡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县政府制定了《**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办法》、《**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管理办法》、《**县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县通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县公路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公路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公路每年每公里1000元。由县级财政拨入县交通运输局财政预算内帐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大多数来自:由县级财政预算80%和市级财政预算20%,纳入公共财政负担。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养护计划和工作进度分期划拨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养护资金帐号,做到专款专用。季度拨付,全额到帐。养护资金大多数都用在县、乡、村公路的养护费与管理经费。县农村管理局按照《**县农村公路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支付养护费。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的使用接受各级财政、交通、审计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既有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也有政策性的问题,也存着其它客观原因。一是管理体制不健全;二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三是缺乏养护管理资金的投入。
农村公路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养护资产金额的投入不足,影响到养护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公路等级低,抗灾能力差,水毁资产金额的投入不足,致使通行能力变弱,安全风险隐患增多,增加养护难度,影响养护质量;路政管理队伍人员少,人员结构不合理,路政管理特别是治超工作难度大,投入不足,村道路政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由于受养护资金限制,养护队伍难以稳定;缺乏技术管理人员,养护生产一线员工没有正真获得系统的技术培养和训练,养护技术水平低。
鉴于**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现状,为解决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位”、资金匮乏、改善农村公路路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探索建立一条符合该县实际的、新型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制,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路况良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一定效果保护。
一是建立稳定、长效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渠道。由县财政将养护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逐年递增,确保养护资产金额来源稳定。同时加大农村公路安保设施的投入,省补养护工程费、水毁资金大多数都用在农村公路小、中修和水毁的修复,做到专款专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级组织按照“乡村自筹、省县补助”的原则,积极组织筹措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建立由国家投入、财政补助、乡村自筹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筹措机制,建立健全养护资金的保障体系。
二是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养护”的管养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承包人包干”的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推行招标养护、委托养护、合同养护、承包养护等模式,建立健全养护市场。农民养护工按照养路的好坏或达标率,从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领取劳动报酬。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农民养护工,实际做到:责任在乡镇,实施在村组,受益在群众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机制。县政府应出台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和管理办法,为养护工作监督考核提供相关依据。并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对乡镇考核的内容。逐步加强养管队伍的建设,控制人员进入,提高养管人员管理上的水准,加强一线工人的技能培训,健全养护管理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