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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一、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9

  一、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规章和政策。

  (2)拟订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综合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综合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资金使用计划,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年度资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广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劳动保障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外);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外)。

  (5)按照市与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按规定行使邕江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河道、环保、渔业管理方面法律和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完整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综合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并且开展城市治理联合执法和扬尘治理,以及城市管理相关重大难点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

  (7)开展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和教育培训。负责职责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管理。

  (9)负责城区本级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新技术引进,数字化、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运用和管理。

  (10)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组织并且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备、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

  (11)负责辖区内路幅红线米及以下市政道路及其所属市政路灯等附属设施的管理养护,按管理权限负责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参与城区路幅红线米及以下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移交验收等技术性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的临时占用挖掘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排涝工作。(

  )负责城区级城市公园、道路、广场等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完工验收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区建成区单位庭院、居住庭院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区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并且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城区各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广场、公园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相关城市公园、城区级广场设施维护管理及游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持续强化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清廉城管”建设为引领,开展“强转树”岗位大练兵、业务大轮训、技能大比武、作风大提升、执法大考核等活动,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加强市容市貌、住建、矿产资源、非法燃气经营点、卫片两违图斑、泥头车、垃圾分类等行政执法工作,慢慢地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本领和能力,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持续高标准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一是继续监管人员密集的早市、夜市场所,加强对夜市摊点的管控工作,对共享自行车及人行道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跨门槛经营、乱摆卖、乱张贴小广告等违章行为进行查处;二是重点对辖区内主干道、园博园、万达茂周边的重要线路区域进行市容整治,确保辖区范围内整洁畅通有序;三是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重点针对公共广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地摊夜市、各类实测点等区域进行深入治理,察觉缺陷及时整改,确保城区容貌达到创城创卫要求。

  721”工作法。一是继续开展2022、2023、2024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持续高压打击清理违法建设。重点加强对建成区违法加建和小区内抢建的查处,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所管辖区内以及五个镇所在地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加强违法建设的监控和打击,争取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减少违法成本。加强对规划执法案件的查处,落实乡镇执法,加强对乡镇执法的培训、指导,确保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全面消除“两违”存量。二是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等问题进行探讨,形成合力,不断对住房建设领域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借助“慧眼”监管系统,重点加强“两点一线”及运输路线的日常监管,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查土方运输、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4.

  继续推进环卫一体化、园林、公园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工作。继续抓好环卫一体和乡镇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指导工作。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改善景区内园容园貌景观,提高公园绿地管养效率,强化建成区绿化管养工作,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创建特色景区;加强对辖区排水管、路灯维护管养,配合推进龙岗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实施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厕、环卫设施建设任务。

  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属于行政机关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有:局办公室、财务股、人事教育股、法规股、督查股。

  个,经费管理方式均为全额财政拨款。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南宁市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南宁市邕宁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南宁市邕宁区园林管理所,南宁市邕宁区蒲津公园。(二)

  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43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55人,工勤编制12人。详细情况如下:1.

  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在职75人,公益二类事业在职51人,工勤2人。详细情况如下:1.

  347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在职人员75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2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69人(其中:邕江沿岸公园聘用人员8人,垃圾分类办聘用人员7人,大行动办聘用人员2人在本单位做预算),遗属1人。退休15人。3.

  47人,其中事业在职人员18人,聘用在职人员27人,环卫老职工1人,遗属人员1人。退休人员46人。5.

  24人,其中事业在职人员14人,聘用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11人。6.

  21人,其中事业在职人员8人,聘用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24人。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4415.03万元,较上年减少4.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1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属事业单位市政所党建双拥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84.7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社保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225.0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3417.3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日常基本支出及项目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186.9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2. 2025

  工资福利支出(类)3871.2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及社保公积金支出。②

  331.75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及编外人员的劳务费支出。③

  4415.03万元,比2024年预算4617.19万元减少202.16万元,同比下降4.38%。收入预算减少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减少开支。2025年部门总支出4415.03万元,4617.19万元减少202.16万元,同比下降4.38%。支出预算减少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减少开支。二、

  441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415.03万元。本部门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二)

  441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1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属事业单位市政所的党建双拥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40.6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本级及局属单位执法队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独生子女补助、物业补贴及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88.2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独生子女补助、物业补贴及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31.2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人社部门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24.6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人社部门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65.2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执法队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6.7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15.0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7.9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大病医疗统筹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1.1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邕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2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本级党建及双拥经费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预算数为2565.29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属事业单位执法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邕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19.4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属事业单位市政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邕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预算数为660.2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局属事业单位环卫站、园林所及蒲津公园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邕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86.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大多数都用在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7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2.40万元。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35.74万元。(二)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74万元,比2024年预算35.04万元增加0.70万元,同比增长2%。具体如下:1.

  2025年预算3.34万元,比2024年预算2.64万元增加0.7万元,同比增长26.52%,增加的问题大多是:2024年选择压减了公务接待费。大多数都用在: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025年预算32.40万元,与2024年持平。大多数都用在:局属单位按规定保有公务用车18辆的运行维护维修费用。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331.75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比2024年预算减少7.13万元,下降2.10%,减少的问题大多是:人员减少;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减少开支。(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万元,同比减少13.40万元,下降39.81%。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2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1.15%;服务类采购预算1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8.85%。

  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1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6个,涉及金额6.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12。(

  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局机关党建支出,学习党史,提高政治站位。设1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观看党史相关电影;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党史学习次数;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完成时间;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投入资金;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1.人民满意度;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群众满意度。2.

  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项目)。(

  个2023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19个,二等的项目1个,三等的项目1个,四等的项目0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有21个项目核减2025年预算,资金合计485.84万元;21个项目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加强绩效管理,项目的部分成果没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继续完善。本部门对

  个2023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为2023年度垃圾分类专项经费项目,评价结果为二等,结果应用情况如下:夯实居住小区定时定点投放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上的水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综合解决能力,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减少垃圾处置量,达到回收可用资源降低处置成本,减少土地消耗的目标。本部门没有项目纳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